亿加合和智能车制作

标题: KL25底层函数库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君临ai天下    时间: 2014-11-4 16:12
标题: KL25底层函数库

KL25底层函数库完整开源了!!!


[attach]71173[/attach]

如果你熟悉K60使用方法 ,相信这个底层对你们使用来说也会特别容易,

因为KL25至少需要IAR6.5以上的版本才能编译 ,所以请使用IAR6.5以上的版本打开此例程。。其余例程写好之后陆续释放啊!!!


作者: 纯洁@麻花    时间: 2014-11-4 16:21
赞一个。。。
作者: 山外メ雲ジ_VCAN    时间: 2014-11-4 16:49
蓝宙太过分了,这些代码明明是我们的,直接把我们的版权删掉,然后改成自己的!!!!
[attach]71174[/attach]

作者: 山外メ雲ジ_VCAN    时间: 2014-11-4 16:51
我们的代码开源不等于无版权,请不要打着开源的名号侵犯他人的版权!!!
作者: 普菲特科技    时间: 2014-11-4 18:16
山外メ雲ジ_VCAN 发表于 2014-11-4 16:49
蓝宙太过分了,这些代码明明是我们的,直接把我们的版权删掉,然后改成自己的!!!!

支持正版  我还是不用好了


作者: zhangjianwu    时间: 2014-11-4 19:34
支持正版 我还是不用好了
作者: 考研醬油團團長    时间: 2014-11-4 19:51
支持正版 我还是不用好了
作者: wsp1194409532    时间: 2014-11-5 00:44
标题: RE: KL25底层函数库
山外メ雲ジ_VCAN 发表于 2014-11-4 16:51
我们的代码开源不等于无版权,请不要打着开源的名号侵犯他人的版权!!!

同意
作者: 殇嫣    时间: 2014-11-5 08:11
顶!要维护自己的主权!!!!
作者: 智能车瓦力    时间: 2014-11-5 08:33
最近商家们在论坛里面很活跃嘛~大神们都很闲吗~反正有资料我就疯狂下载,管他呢~机智吧
作者: 智能车王    时间: 2014-11-5 09:22
山外メ雲ジ_VCAN 发表于 2014-11-4 16:49
蓝宙太过分了,这些代码明明是我们的,直接把我们的版权删掉,然后改成自己的!!!!

如果是整个例程完全照抄,我觉得肯定是有问题,如果是借鉴,我觉得到没有什么,既然开源了本人用里面开源的资料整理出自己的库,这个是无可非议的,别人肯定加入了自己的努力和元素,如果就这样去说,我觉得没有意义,而且我们这些搞智能车的朋友们也没有看见野火有KL25的产品,既然这样,你们的KL25的库从何而来呢?如果你们的库是可以兼容KL25的,那别人也没有推出KL25库的必要了,因为去年我们用了KL25,的确需要做一个库让我们更加方便,还是自己多做事情,给大家更多便利,少抱怨!
作者: 心永恒    时间: 2014-11-5 09:28
山外メ雲ジ_VCAN 发表于 2014-11-4 16:51
我们的代码开源不等于无版权,请不要打着开源的名号侵犯他人的版权!!!

既然是开源就没有版权,这个大家都知道的,而且也没有申请软件著作权什么的,别人借鉴了,然后在上面深加工,我看了的,不仅借鉴了你们的代码,人家自己也写了,核心的还是别人的,所以我觉得没有什么
作者: 新天地    时间: 2014-11-5 09:31
山外メ雲ジ_VCAN 发表于 2014-11-4 16:49
蓝宙太过分了,这些代码明明是我们的,直接把我们的版权删掉,然后改成自己的!!!!

你们的很多代码都是借鉴王宜怀老师的,不知道算不算抄,感觉有点贼喊捉贼嘛!其实大家现在所谓的库都是借鉴飞思卡尔以及王宜怀老师做的底层,然后把它封装好了!
作者: 疯狂的智能车    时间: 2014-11-5 09:41
普菲特科技 发表于 2014-11-4 18:16
支持正版  我还是不用好了

网上第一个推出KL25的库的公司居然不拥有KL25库的版权?逻辑不对吧,就像苹果乔布斯说苹果新的手机出来了,老的诺基亚说你的新手机不具备版权,抄我们的?觉得还是野火自己弄一个KL25的库再说版权的问题吧!
作者: 疯狂的智能车    时间: 2014-11-5 09:42
普菲特科技 发表于 2014-11-4 18:16
支持正版  我还是不用好了

第一个推出KL25库的人不拥有自己的版权好像有点不符合逻辑哦!
作者: yandld    时间: 2014-11-5 09:47
我。。不是。http://www.znczz.com/thread-202246-1-1.html
作者: aytc100    时间: 2014-11-5 10:34
谁说开源就没有版权了?
http://www.znczz.com/thread-123507-1-1.html
作者: Quixote    时间: 2014-11-5 10:40
疯狂的智能车 发表于 2014-11-5 09:42
第一个推出KL25库的人不拥有自己的版权好像有点不符合逻辑哦!

哥们儿……每次有关蓝宙你都出现,除此之外,就没出现过……而且这么多年了,等级还没刷上去……你不会一上线就遇到这些事吧…………

作者: q5974    时间: 2014-11-5 10:59
借鉴就把原来人的名字写上吧,也是对作者的尊重
作者: 山外メ雲ジ_VCAN    时间: 2014-11-5 13:29
本帖最后由 山外メ雲ジ_VCAN 于 2014-11-5 13:34 编辑
新天地 发表于 2014-11-5 09:31
你们的很多代码都是借鉴王宜怀老师的,不知道算不算抄,感觉有点贼喊捉贼嘛!其实大家现在所谓的库都是借 ...

你可以对比一下,早期的代码,是有借鉴的,所以全部有借鉴的代码,全部注明出处,写明参考 苏州大学例程和飞思卡尔官方例程!!!

出书的时候,全部的代码重新改过,重新独立编写,所以基本上都是原创代码!很多代码,跟苏州大学例程差距非常大!!

作者: 山外メ雲ジ_VCAN    时间: 2014-11-5 13:32
智能车王 发表于 2014-11-5 09:22
如果是整个例程完全照抄,我觉得肯定是有问题,如果是借鉴,我觉得到没有什么,既然开源了本人用里面开源 ...

很多代码都是完全copy!!!然后把名字从野火改成蓝宙!!!

作者: 山外メ雲ジ_VCAN    时间: 2014-11-5 13:35
q5974 发表于 2014-11-5 10:59
借鉴就把原来人的名字写上吧,也是对作者的尊重

声明了版权所有,未经允许,不得用于商业用途。
结果还是直接删掉,改成自己的名字。

作者: 山外メ雲ジ_VCAN    时间: 2014-11-5 13:39
智能车王 发表于 2014-11-5 09:22
如果是整个例程完全照抄,我觉得肯定是有问题,如果是借鉴,我觉得到没有什么,既然开源了本人用里面开源 ...

集成代码,核心的内容,都是 copy 。

而且注明版权所有,未经允许,不得用于商业用途!!!结果直接删掉版权声明,直接改成自己名字。

既然是想自己写库,为何直接复制别人代码?

作者: 阿宝    时间: 2014-11-5 13:52
我在此感到了杀气,商家们就和和气气的做产品不就完了吗?你们都是这么牛逼的企业,为什么在论坛里面闲逛的时间那么多呢?这里不该是我等屌丝该待的地方吗?
作者: 毕业了    时间: 2014-11-5 13:53
山外メ雲ジ_VCAN 发表于 2014-11-5 13:39
集成代码,核心的内容,都是 copy 。

而且注明版权所有,未经允许,不得用于商业用途!!!结果直接删 ...

你的是开源的代码,人家也没有用于商业用途,借鉴你们的东西以及王老师的东西后,然后继续开源。我觉得没有什么不对吧?最多人家最多没有写明是在你的基础上做的,既然是开源别人就可以借鉴。就像安卓系统一样,开源了之后,别人在他们的基础上二次开发很正常嘛,谷歌也没有去到处骂街吧?
作者: 阿宝    时间: 2014-11-5 13:53
Quixote 发表于 2014-11-5 10:40
哥们儿……每次有关蓝宙你都出现,除此之外,就没出现过……而且这么多年了,等级还没刷上去……你不会一 ...

哥们儿~你好像关注的很仔细哦~你们都这么不喜欢宙哥吗

作者: 山外メ雲ジ_VCAN    时间: 2014-11-5 13:58
毕业了 发表于 2014-11-5 13:53
你的是开源的代码,人家也没有用于商业用途,借鉴你们的东西以及王老师的东西后,然后继续开源。我觉得没 ...

配套核心板出售,这就是商业用途!!!

代码不是简单的借鉴,而是很多直接复制的!!!

作者: aytc100    时间: 2014-11-5 14:09
毕业了 发表于 2014-11-5 13:53
你的是开源的代码,人家也没有用于商业用途,借鉴你们的东西以及王老师的东西后,然后继续开源。我觉得没 ...

拿别人的劳动成果,揽在自己名下,为自己的东西做配套,还不算商业用途?
PS:别以为安卓开源了就不打版权官司了。不收版权费不代表放弃版权。

作者: Quixote    时间: 2014-11-5 14:28
本帖最后由 Quixote 于 2014-11-5 14:30 编辑
阿宝 发表于 2014-11-5 13:53
哥们儿~你好像关注的很仔细哦~你们都这么不喜欢宙哥吗

就事论事,这件事,确实侵犯了人家的正当权益。在我国法律中,代码属于著作权,写完即有效,无需版权。

作者: demon    时间: 2014-11-5 14:50
严禁商家利用马甲进行炒作、攻击等行为,发现直接锁定或删除账号。

本帖中:君临ai天下、智能车王、心永恒、新天地、疯狂的智能车、阿宝、毕业了 均为同一IP,提醒你们好自为之,不要扰乱论坛秩序。
作者: 江上远帆    时间: 2014-11-5 15:50

支持正版 我还是不用好了
作者: gsc617    时间: 2014-11-5 17:40
yandld 发表于 2014-11-5 09:47
我。。不是。http://www.znczz.com/thread-202246-1-1.html

顶你一下,我个人用过k60,了解了一些。
感觉山外(原野火)、拉普兰德、苏大和超核似乎都有自己的风格,不像抄袭,况且就算引用了里面似乎都有备注呀。


先旁观再说,,,

作者: gsc617    时间: 2014-11-5 17:45
demon 发表于 2014-11-5 14:50
严禁商家利用马甲进行炒作、攻击等行为,发现直接锁定或删除账号。

本帖中:君临ai天下、智能车王、心永 ...

他们太那个了,,,没那个必要呀

作者: gsc617    时间: 2014-11-5 17:52
山外メ雲ジ_VCAN 发表于 2014-11-4 16:51
我们的代码开源不等于无版权,请不要打着开源的名号侵犯他人的版权!!!

我才半天不上网都发生了什么呀,,,支持正版版权,IP地址(北京)

作者: cjn    时间: 2014-11-5 18:38

作者: gongfukanggongf    时间: 2014-11-7 09:31
支持山外,我还是不用的好
作者: gsc617    时间: 2014-11-7 10:46
话说你们蓝宙公司被山外大神收购了,是不是真的;P;P
作者: bydes    时间: 2014-11-7 11:25
gsc617 发表于 2014-11-7 10:46
话说你们蓝宙公司被山外大神收购了,是不是真的

专业会计事务所评估的结果是蓝宙电子公司市值3000万以上,希望有能力,资金雄厚的公司来收购!
作者: hehe    时间: 2014-11-7 13:53
bydes 发表于 2014-11-7 11:25
专业会计事务所评估的结果是蓝宙电子公司市值3000万以上,希望有能力,资金雄厚的公司来收购!

哇塞,蓝宙好NB的样子!
作者: gsc617    时间: 2014-11-7 14:30
本帖最后由 gsc617 于 2014-11-7 14:32 编辑
bydes 发表于 2014-11-7 11:25
专业会计事务所评估的结果是蓝宙电子公司市值3000万以上,希望有能力,资金雄厚的公司来收购!

我预测是1亿人民币的,早就做好准备把蓝宙公司收购了,现在万事俱备,
看来我就差3000万人民币;P毕竟我还是有几百块生活费的嘛


作者: 狂野的庄稼汉    时间: 2014-11-9 01:51
支持正版 我还是不用好了
作者: 狂野的庄稼汉    时间: 2014-11-9 01:57
心永恒 发表于 2014-11-5 09:28
既然是开源就没有版权,这个大家都知道的,而且也没有申请软件著作权什么的,别人借鉴了,然后在上面深加 ...

开源无版权???扯犊子!!!我书读得少,你别骗我!!
linux kernel的GPLv2无版权?GUN最新的GPLv3无版权?Apache的Apache license无版权?FreeBSD的BSD也无版权?
逗比

作者: bydes    时间: 2014-11-10 08:26
hehe 发表于 2014-11-7 13:53
哇塞,蓝宙好NB的样子!

风投已经入股,估值3000万,第一轮融资资金300万,占股10%;当然如果有另外的公司也想收购蓝宙,这个要看蓝宙态度了,不是每个投资我们都要,需要投资的原因是,钱是一部分,还要看投资公司是否能带来有利于公司更好发展的资源。
作者: 我★還是向日葵    时间: 2014-12-13 21:38
gsc617 发表于 2014-11-7 10:46
话说你们蓝宙公司被山外大神收购了,是不是真的

假的,谣言!

作者: gsc617    时间: 2014-12-13 22:12
我★還是向日葵 发表于 2014-12-13 21:38
假的,谣言!

这是真的,,,正在谈协议呢

作者: 505357619    时间: 2015-1-23 18:17
不管怎么说,还是需要尊重知识
作者: 非得这样嘛    时间: 2016-4-8 10:07
山外メ雲ジ_VCAN 发表于 2014-11-4 16:49
蓝宙太过分了,这些代码明明是我们的,直接把我们的版权删掉,然后改成自己的!!!!

你们的在哪里,我可以要一份不

作者: 混森蓝兽    时间: 2016-8-26 00:29
去TM的蓝宙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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