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布2015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获奖名单(初评)的通知 (电组字〔2015〕03号) 各赛区组委会,有关参赛学校: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(简称竞赛)评审专家于8月28日至9月5日在杭州完成了2015年全国竞赛的评审工作,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了本年度竞赛“瑞萨杯”获得者,本科组为大连理工大学B题代表队(见附件1),高职高专组为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I题参赛队(见附件1)。 经全国竞赛专家组评审、全国竞赛组委会批准,272个参赛队获全国一等奖,645个参赛队获全国二等奖,现将获奖名单(初评)(见附件1)予以公布。 如果发现公布的获奖名单(初评)中学校名称或学生姓名有误,请首先通知所在赛区竞赛组委会,赛区组委会核查后立即用电子邮件通知全国组委会秘书处(截止时间为9月21日)。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只受理赛区组委会的更改要求。 为保持竞赛评奖的公正性,本年度竞赛坚持执行“异议”制度,“异议期”为15天,即9月7日至21日。凡对初评名单中某些参赛队的违纪行为提出异议者,应严格按照全国竞赛组委会发布的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异议期制度的若干规定》(电组字〔2001〕05号)进行举报,该文件在全国竞赛官方网站“新闻看台”栏目内可以查到。 本着检举需要证据的基本原则,全国竞赛组委会对内容真实、证据确凿的实名举报进行核查,一旦查实有据,即取消被举报队的获奖资格,并将情况上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;全国竞赛组委会对举报者身份严格保密。 “异议期”后,将召开全国竞赛组委会工作会议,根据异议情况,讨论批准本次竞赛的正式获奖名单,并在全国竞赛官方网站上公布。 全国竞赛组委会将于12月在北京召开2015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颁奖大会,届时请注意全国竞赛组委会网站上的有关通知要求。 附件1:2015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获奖名单(初评)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织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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